所有血薇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月姐大大你的初版《血薇》可还记得~?@沧月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永远的相爱,在这个瞬忽如浮云的世上,本来就是极其不可信的。 然而,不等时光褪去谎言镀上的金色,让他们亲眼看到那个“永远”的破灭,她却死了。 死亡在刹那间就把她对他的爱凝固了,那一刻便成了永远。 ——沧月《血薇》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书籍《忘川 下》 (来自豆瓣) 果然没有落入“人中龙凤、夕影必配血薇”的俗套,喜欢。10年了,听雪楼终于落下了终章。 书籍《忘川 下》 (来自豆瓣)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血薇 夕影 听雪楼最终也成了遥不可及,被人遗忘的传说。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早安[doge][doge] 【图123:@KIKI唐血薇 图4@_宠爱妖孽_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以剑之名—血薇★★★★★,#聆听这世界#剑本凡铁,因执拿而通灵[微风]歌曲以「剑」的视野,@少司命-Jessi 以及 @重小烟每天都困成稻歌 以她们清新独特的声线将一篇故事缓缓展开[绿叶]以剑之名随你傲视苍生/看那年听雪楼上凤翔龙腾/并肩千万里北战南征/一刀/一剑/将天下平分[微风]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全是辅助真爱!!!感动要哭#bilibili#三血薇恩还不死?锤石逆天强改命! lol英雄联盟 UP主:M.Scarlet 三血薇恩还不死?锤石逆天强改命! lol英雄联盟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那么——嫁给我吧,阿靖!做我的妻子,名正言顺地接收我所有的一切!” ---“不!” ---“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不想做寡妇……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血薇》 ( 原著. 沧月 / 图.@除了漫画还爱吃的李堃 ) {你好,1111}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听雪楼·血薇# 很有感觉。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听雪楼·血薇# 预告 舒靖容单人篇 摄影@摄影-中华 协力@集喵社_弥里-恋萌会 舒靖容@我 苏微@唐小蓝_miracle 【听雪,江湖。】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全民K歌#喵~(ฅ>ω<*ฅ)表打我 >> 《以剑之名血薇》-[合唱]喵~(ฅ>ω<*ฅ)表打我>>网页链接 (来自@全民K歌)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无血薇 @Ginkata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回复 血薇52:恩知道了,嘿嘿貌似是好结局” 我正在听《《花镜-长生草》21》《花镜-长生草》21(分享自@喜马拉雅FM)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人中龙凤,夕影血薇。听雪楼终究要毁在电视剧上,楼主之名也被一个翻唱歌手霸占,沧月的笔下也诞生不了如忆情,苏摩,舒夜,云焕,纯煌,靖容,白璎这样的人物了吧,真是……难过却无力。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以剑之名随你傲视苍生,看那年听雪楼上凤翔龙腾。并肩千万里北战南征,一刀一剑,将天下平分。 以我之名愿你喧嚣罔闻,若置身怨怼彻骨冰寒加身。纵已不得绝处逢生,至少不能添深,那刻骨伤痕。 【以剑之名——血薇】少司命 北京·十八里店地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算是这么多年来一个完结号。它也结束了。血薇夕影,听雪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