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三日而亡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求《三日而亡》的完整电子版,作者提姆·鲍尔斯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一九六六年的一个秋夜。九月二日的夜晚或三日的凌晨,五十八岁的翻译大师因不堪忍受红卫兵的殴打、凌辱,坐在自己的躺椅上吞服了巨量毒药,辗转而亡。两小时后,他的夫人朱梅馥从一块浦东土布做成的被单上撕下两条长结,打圈,系在铁窗横框上,尾随夫君而去。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NEXT IDEA超短斗文# 胭脂铺连续三日死了人,死者皆血竭而亡。“老板,你们的胭脂……有股异香。”侦探从盒子里点了一抹胭脂,微微一笑。“独门秘方,自是不同他家。”我指着胭脂,难免得意。“每个人的血都有独特的味道,以血为引,胭脂自然不同别家。杀人偿命,你被捕了!”我苦笑,点头。@腾讯文学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出门最担心的不是防火防盗防某人饿肚,是怕花草被某人好心灌水而亡,所以一般出门不过三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目炬焚书#常熟有个孙君寿,山中游玩,腹胀如厕,在荒冢边捡了个骷髅,于是把人家当成马桶,还问人家好吃吗。骷髅回答说很好吃,把他吓得屁股都没来得及擦就跑。回到家,大病卧床,每每拉了翔就用手抓来吃,还问自己好吃吗。特么吃了拉拉了吃,三日而亡,不知道是吃死的还是拉死的。——《子不语》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文学是文学,商业是商业。你把文学功底最大商业化,谁也说不出什么来。毕竟人无钱粮,三日而亡。但我还是更欣赏那些低头创作的朴实文学家,不乱搀和自己不熟悉领域装大咖秀优越,单纯凭借愈发精炼的文字赚取稿费的,中华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