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缓刑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林都法贴#“【路怒”要坐牢?真的!判了三年!】俗话说的好,没有”路怒“过的司机,不足以谈人生。今天,一名女路怒族被法院判三年,缓刑四年。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200余万条学生家长信息被倒卖 58同城等网站出售】在培训学校、教育公司工作的杨某、徐某等6人,非法获取、购买200余万条学生及家长信息,除了定点向家长群发广告,还在赶集网、58同城等网络平台出售。近日,杨某、徐某等6人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海淀法院判处1年3个月、半年及缓刑一年等不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乐清城事#【年过半百 依然“花心” 男子犯重婚罪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叶萌 通讯员 陈姣姣)年过半百的吴某在外务工、经商时,不顾自己在老家已有妻儿,和一名单身女子重组了家庭,并育有一子。近日,乐清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吴某犯重婚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1年。 吴某今年50岁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每日一词】Reprieve 缓刑。例句:Zhai Yanmin, an unemployed resident of Beijing, was sentenced to three years in prison with a four-year reprieve after being found guilty of subverting state power.(详见本报今日头版报道)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龙法贴士#【吹嘘不用考试办驾照 一男子因诈骗获刑】许某吹嘘自己不用参加考试就能找关系办得机动车驾驶证,零某信以为真,并找到许某欲办理3张机动车驾驶证,预付了1万元办证费用,许某收钱后却玩起了“失踪”。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斯柯达老总行贿市长百万获刑。高某是上海大众在黑龙江的斯柯达经销商。高某提出,如果该公司经销的斯柯达轿车能进入绥芬河出租车市场,一定会感谢时任市长付延成,随后向付某行贿100万元,斯柯达轿车顺利地进入了绥芬河市出租车市场。此事曝光后,高某因行贿罪被判刑1年,缓刑1年。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翟岩民犯颠覆国家政权罪 被判三年缓刑四年 翟岩民犯颠覆国家政权...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2016年8月2日11时许,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翟岩民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翟岩民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翟岩民犯颠覆国家政权...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兰州身边事#【盗用帅哥头像 兰州一男子骗女网友3.6万[猪头]】盗用帅哥头像作为自己微信头像的兰州男子杨某某,没想到因为这个头像被女网友痴迷。此后,杨某某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女网友36620元。8月2日,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通辽铁路检法两院共同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回访和社会调查】为落实通辽铁检院与通铁法院建立的对监外执行工作的共同监督机制,2016年7月25日至7月27日,通辽铁检院控告申诉监所民行检察科工作人员与通铁法院相关人员共同到赤峰市,对2015年4月3日由通铁法院判处缓刑的罪犯都某某进行了回访及社会调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以案示法#2015年9月6日下午,射阳县公安局扁担港边防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至本县临海镇袁某家中现场处置曹某某酒后滋事行为时被曹某某辱骂殴打,后曹某某之子曹某对民警进行纠缠、厮打。近日,被告人曹某犯妨害公务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酒后滋事辱骂民警 犯...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认罪从宽的大多都是3年以下得案件……也就是判缓刑的概率非常的大。但是在社区矫正法没有出台,基层司法所基本上没有社区矫正相关经费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前提下…………[打臉]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该!【扩散[话筒],让老赖们颤抖吧!】【峡江一男子欠钱不还被判刑!!】 近日,峡江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该院今年首例“拒执罪”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峡江发布 @吉安发布 @中国普法 @新浪法院频道 @法官爱民 @最高人民法院 @吉安政法 @吉安晚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案件快报# 虽然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林木,但如果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获得采伐证而擅自砍伐,并且数量较大的,也会构成滥伐林木罪。近日,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林木案件,最终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温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昨晚的士上司机在听广播,不免就聊起来。说到霰弹枪的案子,我们都记得判得太轻了,最重的才两年,有一个还是缓刑(估计是刚满十四周岁的)。司机说:这一两年出来,他们只会更坏,不会更好的。唉,想想也是,往人家脑袋里塞了上百个弹珠,一年或几个月就出来了,多有成就感啊!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高跟鞋成了凶器[委屈]】蚌埠一女子在饭店用餐时,因朋友与醉酒男子发生口角,上前劝阻被该男子辱骂,一气之下竟脱下高跟鞋,用鞋跟猛击男子面部,致其门牙被打断。近日,该女子除了赔偿一笔不菲的医疗费用外,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