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所罗门之歌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发表了博文《所罗门之歌、龙族、王以培,三者全无联系》所罗门之歌最近看了所罗门之歌,好的小说。好小说和普通小说是分明的。好的小说不瞻前顾后。普通小说总是有些底气不足似的,时常会要透漏作者的深思熟虑或不动所罗门之歌、龙族、王以培,三者全无联系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莫里森很会讲故事。她在《所罗门之歌》里,用奶娃一家对一袋金子的追寻,来讲述黑人的历史。最后用奶娃的纵身一跃,呼应了祖先所罗门的飞翔——他的祖先用飞翔完成了自由。能够狠心地撒下妻孩,这种“自由飞翔”,是无奈还是自我救赎?对作者这种传奇的书写,虽然足够浪漫,但我却总感到有些许苍凉。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像总统那样读书:奥巴马最爱的8本小说(双语)】1、托妮•莫里森《所罗门之歌》,出现在很多阅读清单上,因为它的作者获得了199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并且该书本身也获得了1977年的著名的美国国家书评奖。点击右侧网址查看详情>>>>→→奥巴马最爱的8本小说(双语)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鸟人,竟然让我想到莫里森的一部小说,《所罗门之歌》。“飞翔”这种意象在两部作品中代表的意义或有相通之处。奶娃的飞翔,是不再纠结于黑人身份,找到了自我;里根的飞翔,则是自我对于社会妥协中的对抗,有种戴着镣铐跳舞的意味。里根的每次飞翔,都像是“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空气,你就能驾驭它。”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一早来麦家理性谷看书,人还很少,原本就很清静的地方,愈发显得安静。一杯咖啡,一本《所罗门之歌》,悠然的一个早上。#麦家理想谷#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阴天。索性长堤边人也少,爬山不成,散步兼读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偶然用相机捕捉到爬树姐,替大树抱不平,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