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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路弘 著名行为学家、系列畅销书《用脑拿订单》作者
前言
第1章 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
1.全神贯注
2.确认事实
3.观念与其对象
4.留意观念的本源
5.观念联系事实
6.将观念付诸语言
7.有效沟通
8.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
9.避免闪避式语言
10.真相
第2章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逻辑学的基本原理最主要有四个: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排中律——是非判断,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只能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充足理由律——因果关系,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矛盾律——在同一时间内,任何事物不可能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是道德沦丧,而忍受一切则会使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理论上来说,克服目前经历的模糊状态,从而到达真相的 那一天总是存在的。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Step1:定义事物(Chapter2-06)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06定义术语】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 1、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 2、确定其与同类中的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 例如:人是“理性的动物”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想精通逻辑学:要学正确推理,也要熟悉错误推理。 【01全神贯注】 <p>每个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们必须对此特殊性保持敏感。</p> <p>俗话说,观察是知识的重要来源</p> <p>注意力要求我们对……每个要素都作出敏捷主动的反应。</p> 【02确认事实】 <p>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p> <p>事件是有事物组成</p> <p>要确认事物的存在,你只需实地去考察。</p> 证明真实性的依据: 直接证据法:直接找到证人求证 间接证据法:官方记录(警局记录、死亡报告等)、当时的报纸、照片、回忆录、日记、过会档案等 <p>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观的,它们都存在于公众领域,原则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得。</p> <p>认真审查证据来源的真实性及可靠性是最重要的。</p> 【03观念与其对象】 <p>通过检验观念与其对象的对应关系来确认观念的正确与否。</p> <p>最有效的确认观念正确与否的方法,是透过观念本身去观察其所表现的对象。</p> 【04留意观念的本源】 <p>与事物接触得越多,对它的理解就越深刻,……观念就越清晰。</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逻辑学的主题是清晰高效地思考。</p> <图片1>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图片1>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避免错误推理的陷阱固然重要,但我们还是应该花更多精力来领会逻辑思维的正确原则,毕竟这是有效思考的前提条件,也是日常生活的行动起点。</p> <p>古希腊诗人品达曾大声疾呼:“找到你自己!”他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们应该“完整地活着”。如果说“合乎逻辑地活着”不能与“完整地活着”想等同的话,它至少也是其中的一部分,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1.否定前件 2.肯定后件 3.中项不周延 4.偷换概念 5.窃取论题 6.虚假假设 7.稻草人谬误 8.误用传统 9.以暴易暴 10.民主谬误 11.对人不对事 12.压制理性 13.滥用专家意见 14.质的量化 15.以出身论英雄 16.止于分析 17.简化主义 18.分类错误 19.混淆视听 20.以笑饰非 21.以泪掩过 22.无力反驳不算证明 23.两难陷阱 24.以先后论因果 25.情感误导 26.功利误导 27.避免结论 28.简化推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1.怀疑论 2.逃避性不可知论 3.玩世不恭和盲目乐观主义 4.眼界狭窄 5.情感和论证 6.推理的原因 7.论证不是争吵 8.真诚的局限性 9.常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逻辑推理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论证。论证的成败取决于其所包含的推理的好坏。</p> 成就一个正确有效论证的所有因素: 1.建立一个论证 <p>推理的过程,就是根据已知正确的第一个观点,推断出第二个观点,而第二个观点之所以正确,是由于第一个观点的正确。 </p> <p>论证可以是错综复杂的,这主要是因为它可能会包括许多命题。但是,每个论证,无论它在形式上是多么复杂,本质上都是极其简单的。每个论证都由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两个不同类型的命题: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前提是一个支持性命题,它是一个论证的起点,包含着推理的出发点所依靠的基础事实。结论是被证明的命题,它在前提的基础上得出,并为大家所接受。复杂论证通常包含大量的前提,而且各前提之间往往相互作用,具有一定的关系。你可以有一整套相互关联的前提,其中一个可能建立在另一个前提之上,所以要摆正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便得出正确的结论。</p> <p>从一个论证出发得出多个结论极为少见,实际上,这种情况也要尽量避免。单一确定的结论总是最好的。这只是换句话来说明,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p> 前提,支持性命题,常见的逻辑提示词,包括“因为”、“既然”、“由于”;结论,被证明的命题,常见的逻辑提示词,包括“因此”、“所以”、“从而”。还有更详细的表述方法,表示前提的如“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表示结论的如”我们有必要这样做“,等等。 <p>一个正确论证的第一步,就是要确认前提的正确性。</p>还要保证这个前提可以提出最终正确的结论。 2.从全称到特称 <p>全称命题的特点是,如果它为真,那么这个说法适用于同一类别中所有特定的个体。</p> 3.从特称到全称 对部分有效的结论,不能肯定对整体也成立。 <p>要得出正确的结论,前提对结论来说必须是充分的。</p> <p>整体包含部分,但是部分不能代表整体。</p> 只要能够保证结论包含的范围完全落在前提的范围之内,不能作出确定的结论,但可以作出可能的结论。 <p>以偏概全是人类的某种天性,尽管这并不是什么好事。</p> 4.断言 <p>一个命题,是某种可真可假的论断的语言表达。</p> 每个命题,主项,是要言说的对象;谓项,是对此对象所说的一切。<p>断言是将谓项附着于主项的观念联结过程。</p> 断言是将观念聚合并配对的过程,测试断言的正确性就在于聚合在一起的观念是否在实际中相互切合。 5.否定命题 6.比较 7.比较和论证 8.正确论证 9.条件论证 10.三段论 11.前提的真实性 12.前提的相关性 13.事实命题,价值命题 14.论证结构 15.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量 16.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质 17.归纳论证 18.评定论证 19.构造一个论证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1、基本原理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p>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梨子。</p> 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p>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没有正在变成的事物,从无到有之间没有通道。</p><p>我们所说的“变化中”不是从无到有的通道,而只是目前已存在的事物的内部变化。</p> 充足理由律:也叫因果原理,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p>如果一个事物是其自生存在的原因,这就意味着它要先于自身而存在,这显然是很荒谬的。</p> 矛盾律:同一律的延伸,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p>避免矛盾就是避免谬误。如果说逻辑学的第一要务是反映真相,那么很明显,消除真相的对立面是最重要的事情。</p> 有时我们会有一些自相矛盾的看法,并且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大部分人会觉得不自在,但还有一种允许自己坚持与事实不符的说法是人为有意的,故意将观念与事实割裂开来,不去考察观念与事实之间是否相符。这种态度就是,不要用事实烦我,我已经决定了。逻辑在此无用武之地,这种非正常的推理为谬误提供了辩解服务。 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绝对基础的事实,是人类意识行动的首要基础,是不证自明的,是不能被证明的。 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p>灰色地带是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p> <p>有些人太过于关注生命中的灰色地带,以至于他们逐渐使自己相信生命中除了灰色地带就没有别的什么了。</p> <p>你常常会发现自己所处的境地不属于绝对意义上的黑或者白,它们没有明确的对立面。这仅仅说明你没有看清楚它们。</p> <p>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我们这里的负面就是不确定,因此,你可以知道确定是真实存在的。如果确定是可能的,那么你目前所不明白的事物最终会水落石出。</p> 3、万物终有其根源 <p>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都有理由。作为理性的动物,我们用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探寻这些理由。</p> <p>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p> <p>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讲反映其根源的特性。</p>这个特性的实践意义,体现在通过面前的结果得到关于原因的间接知识,通过评估结果的性质,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探寻方向。 4、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 <p>原因往往是一系列。</p> <p>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在作怪。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据还在原地嘲笑我们。</p> 5、区分原因 动力因: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存在与否或者改变其存在状态。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 质料因: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 形式因: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p>鸟笼的动力因是弗莱德,他制造了它;它的质料因是松木、钉子、螺丝和油漆;它的形式因是鸟笼特定的外形,以此来区分文件柜或是窗棂之类的东西;它的目的因是为小鸟提供一个可以栖身的场所。</p> <p>一个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个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便配上一个最好的工具,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p> 6、定义术语 定义术语,定义的是术语所代表的客观事物。 定义的过程,就是根据特定事物(要定义的事物)与其他事物相联系的方式,给它一个精确位置的过程。 在定义一个术语或词语的过程中,尽可能严格地划定它所代表的事物的边界。 定义术语,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即众多在某方面有共同点的事物的集合体;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将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从同类的其他事物中区分出来。 逻辑定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所定义事物的本质。若不能,只能通过描述来宽泛地说明事物,好的描述是将一个事物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尽可能完整详细地描述出来,并且可能会揭示出一些关于事物本质的线索。 7、直言命题 论证是逻辑活动,任何特定的论证都是推理过程的具体表现。这个过程的下一步就是更加仔细地考察直言命题。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只要能够保证事物的真实性,就应该明白地讲出实际情况。 一个命题可能在形式上是直言命题,但实际上它所表达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对,仅仅描述一个主观事实,反映说话者的观点或者坚定的信念,而不反映任何客观情况。 8、普遍命题 普遍命题的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 全称肯定命题肯定了某个类别的所有事物的某种共性;全称否定命题,指“没有”的陈述,如没有鱼有脚,是强调某个类别缺乏某种特性。 特称命题,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都不对其类别的所有个体发生作用,通常会被定语“一些”、“大部分”所限定;单称命题表述的事物是单个的个体。 特称命题通常都是模糊的。“一些”包含了太多的选择,它可能是99%,也可能是2%。但是,也可以是非常精确的,如,16%的运动员… 有些人会故意省略诸如所有、有些之类的定语,因为他们希望观众可以默认定语是所有的。 <p>他确实没有直接说,但他暗示了。</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学习推理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将使我们对正确推理有更深入的了解,面对错误推理时免受误导。 <p>逻辑是智慧的开端,而不是终点。--伦纳德·尼莫伊</p> 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 1、全神贯注。 <p>每个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们必须对此特殊性保持敏感。</p> <p>学会关注细节,不因事小而疏忽。</p> 2、确认事实。 <p>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p> <p>要存在无形的事件,有形的事物是其基础。</p> <p>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观的,它们都存在于公众领域,原则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得。</p> <p>如果某个事物是我们可以亲身体验的,最可靠的方法是亲自投身其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如果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我们就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确认事物的真实性。</p> 3、观念与其对象。 <p>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p> <p>通过检验观念与其对象的关系来确认观念的正确与否。</p> <p>观念是人类认知的工具,而非最终目的。</p> 4、留意观念的本源。 <p>观念能感知的来源是独立于人脑意识的客观事物。</p> 类似“牛头马面”的观念,没有对应的现实事物,就是主观事实,只存在于大脑中。 5、观念联系事实。 人类认知由客观存在的事物、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和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三部分组成。 观念有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两种,后者在客观世界中通常有多个来源。简单观念相对容易验证,因为其对应的客观事物只有一个。后者很容易出现错误观念。 <p>错误观念,对客观事物作出偏离其本源的错误反映。</p> 6、将观念付诸语言。 <p>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结合,人们才能顺畅交流。</p>但总有词不达意的经历。很多时候,仅仅是因为没有完全了解自己要表达什么,回头重新审视观念的外在来源,理清思路,合适的表达随之而来。 <p>或许我坚信小人国的存在,对它有全面的想象。或许我可以用丰富多彩的词语来表达那些想象,但它们只能揭示我的思想状态,而不是现实的真实情况;它们揭示的只是主观事实,而不是客观现实。</p> 7、有效沟通。 <p>语言和观念的匹配度越高,沟通就越清晰、有效。</p> <p>下一步是为观念建立连贯的陈述。</p>仅仅说出词语,没有说任何相关的信息,对此无法作出真假判断。 <p>在逻辑学中,陈述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语言上的特定表达方式,只针对可以作出真假判断的命题。</p> <p>词语被称为语言的基石,而逻辑的基石是命题。</p>逻辑是发现真相并将其从谬误中分离出来的学问。命题易于理解的时候,可以轻易分辨真假。但命题本身含混晦涩,就必须先找出命题本身的含义,然后才能做出真假判断。 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p>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p>最好能清楚地讲明背景信息。<p>说完整的句子。</p><p>不要将主观看法当作客观事实。</p>如果想让某个主观命题被接受,就必须为它作论证。<p>避免使用双重否定。</p><p>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p>不要对外行人使用业内行话,沟通的关键是理解,避免说话态度傲慢,或者故作高深。因此,要对听众的组成及背景作出准确的判断。 8、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 <p>避免产生歧义的方法是,让你所运用的词语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p> <p>在你试图说服别人某件事情是不公平的之前,你要告诉他们你是如何定义不公平的。</p> 逻辑学上将多义词称为双关语,要尽可能地谨慎使用。 9、避免闪避式语言。 将简练与优雅完美地结合,直抒胸臆却并非口无遮拦。委婉表达很重要,却不应该使其成为信息缺漏的根源。 <p>使用者塑造语言,同时语言也塑造使用者。如果持续使用扭曲现实的语言,我们会逐渐相信自己编造出来的虚假世界。这就是语言的力量。</p> 10、真相。 真相是努力的意义所在。<p>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二为逻辑真相。</p>本体真相的对立面是虚假的幻象,确实是,则必然存在于某处。逻辑真相,仅仅是关乎命题的真理性,是在我们的思维和语言中自动呈现出来的真相。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的基础上的,反映的是命题内容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关系。 <p>撒谎是一个心理问题而非逻辑问题。当人们撒谎时,脑子里其实很清楚现实世界中真相是什么,而在表达时却有意地欺瞒篡改。</p> 对真相的本质的理解称为符合论。从属于其的融贯说,是指一个命题与某个已经得到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一致(相融贯),那它就是真的。但是,依据融贯说得到的结论可能是非常荒谬的,任何理论或者思想学说都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已经过时,与现实世界并不相符。 <p>语言逻辑应该以事实逻辑为基础。--路易斯·D·布兰代斯</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第1章是准备,介绍了要成为一个逻辑思考者需要搭建的思想框架。接下来两章是逻辑学的核心,探讨如何建立正确的逻辑思维。第2章阐述了贯穿逻辑思维的基本原理,而第3章的重点是论证逻辑思维的具体表现形式。第4章探讨非逻辑思维的根源。最后一章第5章,围绕谬误--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展开论述。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推荐序,<p>缺乏逻辑已成为社会的一种流行病症:逻辑紊乱症候群。--孙路弘</p> 另外,封底的推荐语中,<p>我相信逻辑,比如说,有一个峡谷,所有人都说过不去,那里是万丈深渊,但如果逻辑推论出那里应该有一座桥,我就会走过去。-----张维迎 </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全书我认为重要的地方总结。因为比较零碎,可能不是很具有参考意义。仅仅做个记录。 第一章 思想准备 全神贯注,确认事实 通过检验观念与其对象的关系来确认观念的正确与否。 观念的本源 与事物接触越多,对他的理解就越深刻,观念就越清晰。如果我们认为观念是不依靠客观事物的无根之花,就永远不可能真正理解它。 观念联系事实 人类认知三部分:1客观存在的事物,2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3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 一个真命题的作用:以语言为媒介,将大脑中的观念(主观事实)与相应事物的真实状态(客观事实)联结起来。 抽象概念也要找很多事实根据。 错误观念已经偏离了事物的本源,它或许不能提供客观事物的真实情况,但却可以反映出产生错误观念的人的精神状态。错误观念是应全神贯注却麻痹大意的产物,是我们对客观世界做出一厢情愿的假设的结果,它只能由我们自己负责。 有效沟通:语言与观念的匹配度越高,沟通就越清晰有效。 撒谎是心理问题,非逻辑问题。 符合论: 命题与客观事实的关系。 融贯说:若一个命题与已经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一致,就是真的。 第二章 逻辑学基本原理 任何科学都是由包含基本原理的知识组成的。任何科学的基本原理都是这门科学赖以建立的最基础的事实。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人类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矛盾律: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这些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也是不能被证明的。 万物终有其根源。 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都有理由。 找到了事物的根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 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公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原因在结果上留下特定的印记。 原因得分类:目的因,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数学观念没有质料因)动力因分为(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 术语定义的两步:1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 2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得不同特性。 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 A---B,推理过程,论证过程。 A是前提,B是结论,都是命题,都是断言, 中间会有:逻辑指示词 命题内部都有主项和谓项 只要存在,就是半同半异 三种简单的论证形式:联言论正 A。B,所以A。A和B都是真的,所以A是真的。 选言论正:A v B 二者必选其一 条件论证:A----B, A 所以B。 A是前件,B是后件。 必然联系,或者尽可能保证最大可能性。联系不够紧密就是问题。 条件论证具有前瞻性,可靠地语言来自对过去事实的积累。 一个缺乏证据的命题仅仅是一个观点,我们可以自由的选择接受或是不接受。 三段论中,中项尤其重要。任务是搭建起链接其他两项的桥梁,论证的成功与否有赖于中项。 以价值命题为前提的论断,永远不能像以事实为前提的论断那样,由确定的评判标准,因为价值的评估永远会受到挑战。 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量 三段论中,若前提中有一个特称命题,那么必须反映在结论中,如果前提以“一些”开头,结论必以“一些”开头。 出现在结论中的某项的量,无论是关于主项还是谓项,都不能超越前提中同项的量。 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质 若论证中结论是否定的,咋前提中必须至少有一个必须是否定的。 演绎论证是从一般到个别,归纳论证恰恰相反。演绎论证得出的是必然性结论,而归纳论证只能得出可能性结论。 但是,是什么促使研究者为某个特别的现象努力搜集证据?是假设。假设是关于事物应该是什么样子或者可能是什么样子的科学推测。假设的灵感可能来源于某次偶然观察,它触动了你曾经的灵感,也可能是长期研究测算的结果。 整个科学帝国建立在归纳推理的基础上。科学家一直致力于收集零散的信息,以期能举一反三,推导出一般模式。归纳推理是演绎推理的基础。 1确认面对的事真正的论证,也就是由前提,有结论。 2前提正确吗? 3检验前提与结论相关性。 4给予结论最大限度的直接支持的前提才是相关前提。 怀疑论:开始推理前就设下障碍,宣称没有真相,自相矛盾。 盲目乐观主义除了能给我们一个扭曲的美丽现状之外,还能给我们带来未来的无尽失望。 在被发现之前,事物真相存在的确定地点我们是不知道的,所以我们一定要预先解放自己的思想,探寻真相存在的各种可能性。 通过逻辑思维,我们始终与预先设想保持一致。 合乎逻辑是要和乎真相,否则就是对逻辑的滥用。 理想的辩论,输赢不是真正目的,从正反双方努力中,发现所辩论事物中蕴含的真相才是最终目的。 真诚是正确推理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只有多愁善感的人才会相信真诚本身就已足够。或许你绝对真诚,但同时野绝对错误。 当人们动脑筋工作时,逻辑是个伟大的工具。当人们进入冥想或者心不在焉时,意识不再发挥作用。因为意识不是人本身——它就像人的手脚,仅仅是个工具。 薄伽梵 室利 拉杰尼希 逻辑谬误:否定前件:A----B, -A—— -b 是不对的。 肯定后件:A----B,所以 B----A,是不对的。 罗素:一切哲学问题经过分析都是语言问题,二语言问题归根结底就是逻辑问题。 阿瑟 柯南 道尔: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要亲眼见到过或听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从一滴水中就能推测出它们存在的可能性。 培根:历史诗人明智,诗词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自然哲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新的篇章。 引用:我相信逻辑,比如说,有一个峡谷,所有人都说过不去,那里是万丈深渊,但如果逻辑推论出那里应该有一座桥,我就会走过去。-----张维迎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世界图书日中午出门,刷三次公交卡上车到臆想会卖书的地方淘书,这个点,就记了两个书名《罗伯特议事规则》和《简单的逻辑学》。腿顿、腰酸,肚子饿回家。不是时间足任性,纯属图书日书游。一本书也没买到,今儿吃饭的胃口倒像比平时大许多,得多花点钱,吃一顿上好的饭菜。我想,今晚我可以安然入眠。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豆瓣阅读笔记更新至第180篇:网页链接,更新《要事第一》《简单的逻辑学》等笔记。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褪墨# 【怎样才是有效沟通】 本文摘录自麦克伦尼的《简单的逻辑学》,弥缝推荐大家读读。思维混乱不可能带来有效沟通。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在想什么都不明白,又怎么能够清楚地表达给别人听?然而,明确的观念也并不会自动地保证有效沟通。或许我很清楚自己要说什么,但是很可能一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深夜逻辑学#简单点。别要的太多。给你块巧克力就满足多好。 南京理工大学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日夜兼程#有人说,你如果不把我介绍给你的书看完了,不要来见我,硬是看了十多天的逻辑推理模块和《简单的逻辑学》还是没看完,[笑cry][笑cry][笑cry],我想见你,可书还没看完。。。。 661县道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任由情感做主,那么思维的清晰性将被削弱。《简单的逻辑学》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这么好的条件为啥不好好学习[doge][doge][doge][doge][doge][doge][doge]简单的逻辑学告诉我们这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豆瓣上看来的《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挺好的,受教!!////我分享了@魑魅魍魉竟然被占用 的文章 深沟上的桥:与逻辑学的第一次简单接触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神秘主义的东西,太容易看出一个人内在视野的宽度高度深度了[拜拜]不宜深入探索,以免越走越窄。干了这本《简单的逻辑学》吧。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麦克伦尼《简单的逻辑学》[呵呵]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分享图片这是一本足以彻底改变你思维世界的小书。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教授D.Q.麦克伦尼,将一门宽广、深奥的逻辑科学以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妙趣横生的语言娓娓道来。它既没有刻板的理论教条,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而是一本必不可多得的现实指南。正如著名行为学家孙路弘所说:《简单的逻辑学》就如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简单的逻辑学》麦克伦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