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自杀论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社会学老师讲到迪尔凯姆《自杀论》,顺口提了一句,“这学期给你们讲公法的张老师是海子同班同学,你们昨天上过她的课了吧。”……猝不及防,瞬间被击中。时空如山海,被话语的针筒抽出,置换进荒谬的真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发表了头条文章:《人生离不开的“自杀论”》 人生离不开的“自杀论... 武汉·宝丰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在一本书里读到这样的思考,足矣。叹为观止。醍醐灌顶。期待出现中国的涂尔干,本土化的《自杀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自杀论-(法)埃米尔...#读书笔记# P82-105 “人们宁愿在生活最安逸的时候弃世而去”。 那么在这样缺少群居生活的夏天最适合自杀了。我比较同意自杀是过度兴奋状态甚至是暴力行为,而不是极端抑郁的结果,因为抑郁的人厌世的同时还懒得动(乱讲[喵喵]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昨天遇到一个上访的精神病,她说:没有一个精神病是天生的精神病。莫名的想到迪尔凯姆的《自杀论》,没人人天生会自杀。到底是我们自己病了还是社会病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涂尔干在写《自杀论》的时候,曾研究过世博会召开后的自杀率。我觉得可以研究一下奥运会前后的社会运动概率。估计会发现,奥运会之后的社会运动概率比之前的社会运动概率低很多,因为奥运会起到了一个为社会的负面情绪分洪的作用,以使得奥运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人们的精神亢奋程度相对较低。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自杀论」中的观点.个体如果与社会充分整合,其欲望和抱负受到社会规范的调控,就不太可能自杀。随即就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和社会调控(social regulation)的相对有无,区分出四类自杀: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160807SH社会学概论#真心被自杀论的长难句虐哭了 [泪][泪][微笑][微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在生死书旁看利维坦,又名巨灵论。当然,还有旁边的自杀论 @1200booksho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涂尔干在《自杀论》的“仿效”一章里讲,我们频繁见识到聚在一起的人相互影响的可怕力量,所以我们模糊地想象,每一种个人情感都是以其他人的感情为模式的。但实际上,既没有模式,也没有复制品,只有渗透,即一定数量的状态在另一种不同的状态中的融合:这就是集体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