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私人生活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20-12-31 05:19:52
的评论记录日本时装设计师高田贤三多创作书籍《高田贤三时装设计图纸档案》将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正式推出。本书收录了高田贤三生涯 300 余张手绘设计图纸,同时涵盖了设计师的私人生活以及系列筹备期间拍摄的照片。
来自微博用户2020-12-31 05:19:52
的评论#走近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来自微博用户2020-12-31 05:19:52
的评论刘恺威超话 刘恺威全球影迷会【严正声明】针对12月25、26日刘恺威保利剧院《雷雨》《雷雨·后》话剧演出结束下班后发生的突发事件,刘恺威全球影迷会在此呼吁:请大家遵守法律法规、道德标准、公序良俗。再次呼吁大家理智追星,不侵犯艺人的隐私及人身安全,切勿影响私人生活、扰乱公众秩序。
来自微博用户2020-12-31 05:19:52
的评论【李伟长:一只渴望成为刺猬的狐狸,这就是伯林】via
来自微博用户2020-12-31 05:19:52
的评论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真的有关系,很简单。比起验证他到底是否真的拥有,更需要验证的是他会选择不去做什么。比如我真的认识一些明星和企业家,就不会时时刻刻挂在嘴头我认识谁(直接点名)因为这带来的风险就是会有很多无关人士过来问他们隐私,或者私人生活八卦等等,给自己增加没必要风险。就算 ...
来自微博用户2020-12-31 05:19:52
的评论【来看一组与性别歧视相关的数据】#平等的一代#⚖️联合国与其会员国于1979年通过、1981年生效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英文缩写CEDAW)界定了歧视妇女的含义;从法律上约束缔约国消除在公共和私人生活中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且旨在实现性别平等,使妇女能够切实享有人权,并获得平等的机 ...
来自微博用户2020-12-31 05:19:52
的评论KinKrit超话 为什么今天点进超话那么多无关的帖子自拍的说自己买了什么衣服什么鞋子的观感真的好差 我觉得管理员可以管理一下 毕竟是cp榜单的前三路人点进来估计观感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大家都比较想看小情侣 私人生活不要发在超话里
来自微博用户2020-12-31 05:19:52
的评论#晚安糕妈# 每次我分享点私人生活,比如健身啊、学英语啊什么的,评论区都会有人问:你怎么可能还有时间/空间干自己的事?作为游戏育儿的粉丝,我一直相信:不管你有多忙、有多少事情要做,先放下焦虑,专注地陪孩子玩一会儿,是解决一切问题的良药。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晚上8点我需要在家开一 ...
来自微博用户2020-12-31 05:19:52
的评论#蒋凡被中止认定杭州高层次人才#蒋凡被终止认定杭州高层次人才!他前两天刚获评杭州高层次人才并在杭州人社局公示,但有人以他因婚内出轨不符合公序良俗为由,对这项人才认定提出了质疑,你们认为私人生活问题应该影响高层次人才认定吗? 科技怪杰的微博视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心疼公众人物,一点私人生活都没有了呢。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今晚又看到关于年龄渐大的女生不结婚我单身我快乐的呼吁…我觉得结婚只不过是人生中一个选择而已,就像选工作一样,生小孩也是同理。上一辈怎么看是上一辈的事。结婚不代表没有人身自由。小孩未必仅是一种负担。女生无论何时都要关心自己。我希望从我们这一代开始,结束过度介入下一辈私人生活的现象。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工作环境真影响我私人生活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微信朋友圈本来是一个极为私密的空间,适合一些较为隐蔽的信息发布,然而却因为过于工作化而使其变成了一个平台交流工具,大多数话题因为需要考虑到公众影响而不能发,相反微博却因为当初完全没有添加私人生活以外的好友而变得清澈。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以后不敢在网上透露任何私人信息,第一我只是学生并不是艺人,第二我的私人生活过的怎样不用别人评价,和别人无关,且不说评不评价我的生活,只是在网上听说就评价真的赢了。。。[doge] 南京·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其实,我并不是特别不通情达理的人,但是你从我二次元追到我三次元来,我也是醉了,我发这条微博不为了别的,就是为了告诉你,,我拉黑你,是因为你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私人生活了,虽说微博是个公众平台,但对你这种的,我真的是很反感,我很少会讨厌一个人到这种地步,你自己慎重!!!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私人生活不可干涉,是应该的, 在中国做不到神圣不可侵犯,做到应该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