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下载
- 电子书名称:法院
- 电子书分类:小说
- 电子书作者:张小波
- 电子书类型:TXT/PDF
- 信息来源:豆瓣
- ISBN:9787539945668
- 出版时间:2012-2
-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 标签: 张小波 小说 中国文学 荒诞 法院 很有深度的小说 法律 有感觉
文档说明:
- 一、《法院》是作者【张小波】创作的原创小说作品!
- 二、谁知我电子书免费提供TXT小说,TXT电子书下载。本站所有电子书资源均由网友提供的网盘,所有资源本站不负责保存,如果您认为本站的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该链接删除。本站不负一切责任!
法院目录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女子离婚后欲更改女儿姓氏 未经前夫同意不能改[吃惊]】李女士离婚后,前夫“人间蒸发”,也不给孩子抚养费。心灰意冷的李女士欲更改女儿的姓氏。但昨天律师明确告诉她,未经其亲生父亲同意,是不能更改其姓名的,不然,孩子的父亲可以去法院告她。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法官配上助手 审案效率飙升(分享来自 @今日头条)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龚德家 杨晓梅 马伟锋) 近日,广州市中院、白云区法院、天河区法院公开招录审判辅助人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三家法院要招录356名法学科班生当法官助理,这无疑为进入法院工作开了一扇大门,同 法官配上助手 审案效率飙升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SM#娱乐VS#吴亦凡#专属合约纷争 “这次能否合议审判?”|23日,据韩国法律界相关人士透露,吴亦凡将于今年9月2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SM提起所签署专属合约效力不存在的确认诉讼,这也将是在继今年6月法院提出的强制调停案中,SM娱乐…【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代表中国公民的律师吴钦貌说:“155人中的153人依据公共财产保护法被判处终身监禁。他们都惊呆了。目前还没有获悉上诉的消息。我们有60天时间可以对邦级法院提起诉讼。他们的亲属没能获得参加审讯的许可。” 我分享了缅甸十一新闻社:中国伐木工被判终身监禁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帮偶像降温#两个女人在街上相遇。甲说:我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说有件重要的案子要我明天出庭作证。乙问:你觉得紧张吗?甲说:非常紧张,我不知道穿什么衣服好。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法官说:法院必须保持独立。支持这样的判决!国家间的斡旋和谈判是另一个概念。//【独家:缅甸法官解释为何对上百中国人判重刑】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事件本身不恐怖,但后续发展和媒体报道角度非常恐怖:法院居然邀请专家打消女性合理合法的诉求。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新闻,隐藏在日常中的恐怖最让人窒息。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就算王林有罪,现在是法治社会,必须依法判决后,媒体才能这样公布于众。否则那是造谣是毁谤,是人生攻击,那是人神共愤的错误行为。那得有法院检察院宣判才能知道对错。网民乱喷那是有肮脏目的的...—「王林自述与3名落马官员往事:曾劝其不要受贿」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抗战中的西城# 国家大剧院西侧的一栋老楼房里,住着一位老人,他是最高人民法院离休干部沈关生。1956年,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庭长贾潜的秘书,沈关生亲历了武部六藏等28名日本战犯庭审现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新浪浙江:我陈国敬要去金华检察院抗诉,要求重审,重审我陈国敬要告(义乌佛堂交警李茂)为我的被告人。我原告一审开庭到法院,却没几个被告人在,一审判决我不在,二审调解我到法院,却得不到终审判决的传票, 被告摩托车司机终审判决也不在法院,终审判决书也不给我原告,这算法律?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不断将司改深入才能显示出强大作用!人民法院报 (来自@手机百度)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上海闵行博物馆案判决前的感言】我们崇尚法治,这是公平正义的基础!历时32个月的行政诉讼案,漫漫长夜。我发表了文章 唐杰英法官并转呈高院崔亚东院长 一人一根火柴照亮了星空!@最高人民法院 @浦江天平 @上海长宁法院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只想问当地法院:绑架、轮奸、故意伤害,而且针对的是一个未成年的少女,如此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仅仅就只够十二年的徒刑?[怒][怒][怒]无他,希望下一个不幸者是主审法官的女儿 东莞保安抓贼后女儿遭轮奸离家出走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政府请干点实事,能为老百姓干点好事吗?轮奸伤害才判12年?什么破法院//【东莞保安抓贼后女儿遭凶残报复】 东莞保安抓贼后女儿遭凶残报复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哇噻,转:中国人到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发现人家有海军,笑他们一亩海面都没有,要海军纯属过干瘾。蒙古人说:这有啥稀奇,你们还有法院呢!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流氓法院门卫与访民@梅季88:转发微博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必须枪毙那三个人渣,东莞政府不作为!东莞法院不作为! 东莞保安抓贼后女儿遭轮奸离家出走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案件速递# 【被指“插刀女王” 女演员倪妮告天涯索赔106万】因在天涯社区的帖子上被指“整容”、“插刀女王”和“说谎”等,女演员倪妮将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6万元,同时要求对方提供发帖人信息用于追加被告。朝阳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最高人民法院 “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中国法院网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ST沪科公告,公司5个帐号已被法院冻结。原因是10年前向浦发银行借了950万,至今没还,目前已被银行申请冻结帐户。公司称冻结帐户对经营没太大影响,我相信他们没说谎,因为5个帐户加起来才2980元,太惨了。ST沪科连亏两年,净资产是负的,这样的公司市值33亿,我们可以认为这就是A股壳的价值。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应该到法院上诉! //@澎湃新闻:【中国佛教协会回应释永信被举报:已向有关部门反映】据中国佛教协会官方网站,7月30日,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此事关乎少林寺乃至中国佛教的形象和声誉,佛教协会已向有关部门和地方反映,希望尽早查明真相,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中国佛教协会回应释永信被举报:已向有关部门反映_直击现场_澎湃新闻-The Paper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礼县法院开展加强宣传攻势严打“拒执”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15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陇南市礼县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安排,成立了以院长李小平为组长,副院长张天望、张红香、郭玉刚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强势的宣传活动。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齐学新诉浚县人民政府、第三人耿学军、耿顺安土地行政登记案庭审直播#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规定,本案由合议庭休庭30分钟评议后依法作出裁判,现在宣布休庭(敲法槌)。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库伦旗人民法院庭审微博直播# 审判长:现在宣布休庭,法警将被告人带入羁押室候审。下午13时继续开庭。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淮北身边事#【淮北4男子因敬酒称呼起争执大打出手 2人受轻伤2人获刑】淮北四男子在敬酒时因称呼问题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致二人轻伤。近日,淮北市杜集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衰]喝个就都能打起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6旬农妇不堪家暴杀死丈夫 儿子村民上书求轻判】67岁农妇李丽(化名),因不堪丈夫长期的家庭暴力,用铁锹和短刀将睡梦中的丈夫杀死。庭审中,李丽的四个儿子上书法庭,对母亲的杀父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庭从轻判处。李丽同村的30名60岁以上的老人呈递联名书信,请求法院轻判。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转移财产拒不执行判决 任性男被判拘役四个月 - 陕西法院网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上海身边事#7月29日电, 2013年6月,上海宝山一家私营化工厂员工——6旬男子范杰明在约6小时内连杀6人震惊了全中国。2015.07.29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6·22上海化工厂杀人案”被告人范杰明最终被判决定执行死刑。『上海连杀6人枪案凶手判死刑_手机新浪网』上海连杀6人枪案凶手判死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有证据要么交法院要么交检察院要么交公安,在这儿老刷什么话题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法院动态# 【 内黄法院集中打击拒执犯罪 立竿见影 成效明显 】为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力震慑,近日,内黄县法院出动宣传车在县城辖区进行普法宣传,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打击和遏制各种抗拒和规避执行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