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再见,哥伦布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读过《Goodbye, Columbus》 ★★★ “后面的几个短篇比【再见,哥伦布】严肃,但都是宗教主题,说教意味有点浓。同名的中篇,算是青春文学。年轻人总是通过认识爱情,来认识自己对生..”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topologist ryan#办公室收拾好了。七年前第一次踏在美利坚的土地上,是这里。在我心中有一个特殊的地位。bye Columbus. 再见哥伦布。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老北哥伦布,莫里茨,就快要跟你们讲再见[心]不喜离别与不安现状贡献出纠结的我,希望这是人生中最后一次的离散。 Bethel Rd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再见,巴塞罗那,跟随哥伦布的冒险和创新,再出发! Plaça del Portal de la Pau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菲利普·罗斯 ——《再见,哥伦布》 讲述一对同为犹太人但家境悬殊的青年恋人的故事。出身贫寒的图书管理员尼尔与青春貌美的富家女大学生布兰达在盛夏的游泳池畔邂逅,一见钟情。但社会阶层的差异、恋人之间的种种猜疑最终导致一段青春恋情黯然收场…… 泰山路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犹如呼啸的列车,智利人的拼抢碾过西班牙的前场,血性男儿的怒吼,让中场的核心呆滞颤抖,500年前哥伦布带着西班牙王室的荣光登上这片大陆,500年后的卫冕冠军以王者之师身份再踏上征程时却输得一塌糊涂,天命注定,再强大的王朝也敌不过时间的侵袭,英雄迟暮,再见卫冕冠军。 漳州市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哪些大神给我再推荐些假期读物啊!吸血鬼系列可以推荐下!菲利普罗斯的想去看除了《再见哥伦布》还有什么比较好?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美国当今文坛地位最高的作家之一,曾多次提名诺贝尔文学奖。1933年出生于美国新译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犹太人家庭,1954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巴克内尔大学,1955年获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教英语,以小说《再见吧,哥伦布》(1959)一举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