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辩护人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暑假做神马#【看几部影视剧吧~】安利两部韩国电影––其一《辩护人》。取自真实人物韩国前总统卢武铉的故事,面对暴力与不公,一位律师以一己之力对辩整个阴暗的社会体系。这是一场关于正义的“小概率事件”,好看到浑身颤抖!! 韩国·首尔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发表了博文《“或判无期案终获缓刑”系列辩护文书之四——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按语:刑事辩护过程中,证据的调取和运用殊为重要。本案虽因客观事由证人未能到庭作证,但辩护人于庭后向法院递交的与“或判无期案终获缓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检察官外传:姜东元帅到炸裂系列,黄政民演技炸裂系列。光看标题以为是辩护人那样的故事,实际上是一部偏喜剧类的电影。原来别人家的大片是这么拍的(7.5/10)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发表了博文《贿赂犯罪案件或已进入冤案高发期》仲若辛:贿赂犯罪案件或已进入冤案高发期(2016-08-25)▍文仲若辛▍来源公众号辩护人2016年上半年,全国各地百名职务犯罪当事人亲属,联名上书中国最高贿赂犯罪案件或已进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日本下下个月要上映辩护人!!!!!!!!@密斯囧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一起诈骗案件审理时,辩护人辩称被害人是为获得高利息,是非法的,公诉人说高利息不等于高利贷,不超过年利息36%,不是高利贷,是不是高利贷与定诈骗罪也没有关系,与是不是被害人更没有关系,被害人不因为获取高利息而不受保护 。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刑诉杨雄 老师呀,有个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您看到一定要指教指教我啊!就是,书上说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做辩护人,您在强化课程和119中讲,会见通讯权,非律师辩护人在整个诉讼阶段也都能行使,但须经法院,检察院许可。明明侦查阶段不能委托非律师辩护人,哪来的会见通讯权呢,这不是矛盾么?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辩护人说警察在政府门口执行公务时没有出示证件,没有说明干什么,是不合法的,所以不构成妨害公务罪,我想辩护人这不是在误导旁听群众吗?在政府门口着制服警察处置明显的违法行为,还出示什么证件,还说什么法律条文和法理,又不是在野外或是便衣,更不是教师学者身份搞宣传,是警察!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和TANGKE看完辩护人@李可由 马上就去见了我家两只萌物,毕竟是最后一次电影和最后一顿夜宵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花房老妪 @猪肉批发郝董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总于把心心念念的辩护人看完了,心甘情愿被虐哭。“釜林事件”,不得不服宋康昊(还有出演熔炉的孔侑)。素媛、熔炉、辩护人。。。这种类型的片子还有多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发表了博文《前夫被控强奸前妻无罪辩护案》前夫被控强奸前妻无罪辩护案辩护人:李耀辉董坤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起诉书摘要】2014年4月13日17时许,被害人韩某到S市广园路5号合作西区5号楼X单元X室前夫被控强奸前妻无罪...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星星][星星][星星][星星][半星],#辩护人# 阳哥叮嘱一定要看。要想画出俯视图,得到高处。要想知道国情,你得fan墙。连分级都没有的内地,这种片子也只能看国外的。中国电影人何时能觉醒,媒体何时能睁开眼睛写稿。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请问庭审中作为审判人员,对嫌疑人的辩护人提出的关于关押期限已经超期限一事,回绝说,可以无期限延长关押期限,是否合理?我们是老百性,不懂法律规定,做为一个审判会员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 济宁·嘉祥镇街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看到后半段的时候,真的是看不下去,特别难受~出于对一部电影的尊重,还是没有快进看完了,拍的自然好,所以难受。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法官说:只有律师可以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家属不可以?????难道你这里的法律和国家的不一样?汗颜("▔㉨▔)汗 非要一条一条找给你看。还说着一口听不清的方言,这种情况真是第一次见[疑问][疑问]@师宗县人民法院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法律知识# 第十五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