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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辑:阿勒泰文字(2007-2009)
我所能带给你们的事物
属于我的马
小鸟牌香烟
打电话
摩托车穿过春天的荒野
通往滴水泉的路
过年三记
想起外婆吐舌头的样子
蝗灾
我们这里的澡堂
我家过去年代的一只猫
汉族孩子们
阿玛克家的小儿子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还在思念着。思念了过去的事情,又开始思念未来的事情,说不出地悲伤和幸福。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在喀吾图,再也不会更好一些了。喀吾图没有暴发,也没有日益庞大的积累。喀吾图只是让你进入它的秩序而已,然后就面对你停止下来。它让你得到的东西,全都是些牵绊住你、让你没法离开这个地方的东西,一直到最后。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日子太过安稳,太过放心了,让人有了依赖,竟懒惰下来了。永远不会发生别的什么事情,也没法滋生别的什么想法。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攥着这样一把宝石,遥想从来不曾为自己所知的那些过去事情……当江阿古丽还是个小女孩子的时候,她发现了故乡的美。从此珍爱着自己平凡孤独的生活,并深深地满意,深深地感激…… 江阿古丽和我一样大。她的名字意为“初绽的花朵”。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但能想象得到,若自己也能活到九十八岁,仍然清清静静、了无牵挂,其实,也是认认真真对生命负了一场责。最安静与最孤独的成长,也是能使人踏实、自信、强大、善良的。大不了,吐吐舌头而已……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不能勘破生死,但也能渐渐明白死亡的并不可怕。死亡不是断然的中止,而是对另外一场旅行的试探吧?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乌鲁木齐的东西真是中看不中用。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一些过去的事物、过去的感觉,永不再有了。她九十多岁了,再也经不起速度稍快一些的“逐一消失”。 又记得在夏牧场上,下午的阳光浓稠沉重。两只没尾巴的小耗子在草丛里试探着拱一株草茎,世界那么大。外婆拄杖站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她那暂时的欢乐,因为这“暂时”而显得那样悲伤。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我胸前斜挎着大大的编织袋,扒开面前的千重枝叶,进入到另一片千重枝叶之中。我的眼睛发现木耳,我的双手采拾木耳。编织袋在胸前悄然充实,慢慢沉重起来。绳子勒在脖子上,有些疼,但却是那样的踏实。更多的时候,穿过一片又一片森林,天色已晚,又饥又渴,但编织袋却空空的,轻飘飘的。曾经有过的拾到木耳的情景回想起来,像是在梦中一般。这世上真的有过木耳吗?</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至此,我们的采木耳生涯总算是发现了第一根小线头。从此源源不断地扯出来一些线索,沿着木耳的痕迹一路深入行进,渐渐地摸索进了这深山中最隐蔽的一些角落。 而之前的那些同样是在深山老林里的生活,回头再想来,不过是抱着一段浮木在这山野的汪洋中来回飘移而已。</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哈哈哈哈,十多年前的文章,万万没想到变成现在的笑点,哈哈哈哈哈 <图片1>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图片1>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他兀自在喧闹的,步履一致的人群缝隙里入神地扭肩,晃动双臂,又像是独自在遥远的过去年代里与那时的人们狂欢。他半闭着眼睛,浑身酒气,年迈枯老的身体不适很灵活,但一起一落间稳稳地压着什么东西似的--有所依附,有所找落。好像他在空气中发现了惊涛骇浪,发现了另外一个看不到的,和他对舞的情人。音乐只在他衰老的,细致的,准确的,又及深处的感觉里。舞蹈着的时光是不是他生命最后最华丽最丰盛的时光?</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最安静与最孤独的成长,也是能使人踏实、自信、强大、善良的。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外婆多么寂寞。我们之间遥远陌生的七十年人生距离让这种寂寞更为孤独,不可忍受。她生命中的鸟永远不会飞进我的生命,哪怕只有一只。因为有七十年的时间我们没有在一起。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与其说李娟任何时候都是稀里糊涂的,不如说她任何时候都保持着高度清醒,不愿意全心投入各种各样的热烈和饥渴之中。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在此之前,我们从来不曾如此这般完全袒露在自然的注视之中。在这里,无论做什么事情,做着做着,就会不知不觉陷入某种“不着边际”之中.还有很多时候,做着做着,就会发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实在毫无意义。比如扫地吧:扫着扫着……为什么要扫地呢?这荒山野岭浑然一块的,还有什么东西能够被扫除被剔弃呢?更何况扫地的地方好长满了野草…… 在这里,似乎已经不知道该拿惯常所认为的生活怎么办才好了,似乎已经不指望能够有凭有据地去把握些什么。 也许一旦真正投入到无限的自由之中时,得到的反而不会是什么“无限的自由”,二而是缩手缩脚和无所适从。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不知不觉之间已经看完了全书的四分之一,多数是利用闲暇的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看的。总体感觉作者的语言读来特别舒服,一点都不强迫人。里面的内容不加粉饰,没有矫情,表达的感觉自然真切。看似没有主题性、目的性的娓娓道来,能够不知不觉感染到我,读完几页后,心境能够平和很多。关于书中的故事,事物和人的述说,语言比较简单,却又足够详细,让我感觉就像,走了走作者走过的地方,接触了作者接触的人,体会了作者体会的乐趣,生活了作者过的生活。 我想,这就是好的散文带给人的力量,它们能让我看到不一样的地方和生活,体会到不一样的心情。散文轻松自然的描述,不刻意不做作的逻辑框架,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不会有被人挥着皮鞭往前赶的不适感。几段或几页简短的文字,便足以将一个故事,一个人,一段经历,一座城,写得真实而饱满,这对平时没有时间挥霍完整的几天时间去读一本小说的我(或我们上班族)而言,确实算得上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恩惠。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们的心就立刻涣散了。无数种生活的可能性像一朵一朵的花,渐次开放,满胀在心里。喜悦之余,我们同他说出的话,像是伴着激烈的音乐说出的话。就那么一下子豁然开朗了(又在瞬间蒙蔽了些什么……)—— 暗暗地浸没在寻常生活中,并被这寻常生活渐渐泡涨的一粒种子,发芽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当菌种被秘密地从未可知的远方带到此地之前,它附着在那个四处流浪的身体某一角落,深陷在自己千万年的睡眠中,伴随那人梦游一般经历了千山万水。但是它的命运终于使它遇到了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还有暗度,它就醒了。接着它的另一场命运又使它从那个流浪者身上轻轻落下—— 那时,那人正走进森林。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一步都不敢乱走,全身的自由只在我指尖上的一点—— 我伸出这指头,它所触到的东西一下子从远处逼到近处;我收回指头,那些事物又一下子退回到无比遥远的地方。我又大声地喊着“ 妈妈”。有时她回答的声音穿过千万重枝叶,中间经过好几场迷途,才终于找到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那样的绿,是瞳孔凝聚得细小精锐的绿。无论移动其中,还是静止下来,那绿的目光的焦距总是准确地投在我们身体上的精确一点—— 我们呼吸的正中心…… 那绿,绿得有着最最浓烈的生命一般,绿得有着液体才有的质地。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站在帐篷门口一直目送她的身影远去,渐渐走得又细又小。却始终非常清晰,直到清晰地从草地的碧绿色消失进高处森林的蓝绿色中为止。像一枚针,尖锐地消失了,消失后仍然还那样尖锐。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这森林是火焰与海洋交汇的产物,是被天空抛弃的那一部分——当火焰与海洋交汇,排山倒海,激烈壮阔,相互毁灭。天空便清悠悠地冉冉升起,以音乐的神情静止在我们抬头终日寻找的地方。而那些剩下的残骸渣滓,便绝望地在大地上向上方伸展着手臂,努力地想要够着什么......终于长到一棵树那样的高度,便开始凋零。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只有美,才能与万物通灵,丝丝缕缕吸吮吐纳。只有美才是最真实不过的自然。</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无论如何,春天来了。河水暴涨,大地潮湿。巨大的云块从西往东,很低地,飞快地移动着。阳光在云隙间不断移动,把一束束明亮的光线在大地上来回投射-----云块遮蔽的地方是冰凉清晰的,光线照射的地方是灿烂恍惚的。这斑斓浩荡的世界。</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我看到燕燕的眼睛闪着瑰丽的光,抬头一看,绯红的夕阳恰在此时全部沉落西山。天色迅速暗下来,一回头,一轮大得不可思议的金黄色的圆月静止在群山之上。</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痛苦”这东西,天生应该用来藏在心底,悲伤天生是要被努力节制的,受到的伤害和欺骗总得去原谅。 最安静与最孤独的成长,也是能使人踏实、自信、强大、善良的。</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那样的风!从极远的天边长长地奔腾而来,满天满地地呜鸣。</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我从乌鲁木齐回来,给家人买回两只小兔子。卖兔子的人告诉我:“这可不是普通的兔子,这是袖珍兔,永远也长不大的,吃得又少,又乖巧。”所以,一只非得卖二十块钱不可。 结果,买回家喂了不到两个月,两只兔子就长了好几公斤。比一般的家兔还大,贼肥贼肥的,肥得跳都跳不动了,只好爬着走。真是没听过爬着走的兔子。而且还特能吃,一天到晚三瓣嘴咔嚓咔嚓磨个不停,把我们家越吃越穷。给它吃什么就吃什么,毫不含糊。到了后来居然连肉也吃,兔子还吃肉?真是没听说过兔子还能吃肉......</p>好温暖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