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极刑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黑镜:圣诞特别篇#这集的故事性算是全剧最强的了,对科技与人性阐述得最深刻。这剧中,对伤害儿童的罪犯,一个处循环极刑,一个处一分钟千年极刑,我觉得伍迪艾伦受两种刑叠加都不为过[鼓掌]。整体而言,这剧可看性还是很高的,但没有传说中那么神乎其神。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人贩子也应处以极刑!我支持“连坐”!//@任志强:这个很重要! //@姚晨: //@柯蓝:为进步,鼓掌。//@陈士渠:自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实施起,全国公安机关将对新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买主一律抓捕起诉判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必须极刑,杀一儆百 //@米瑞蓉:记得很多年前一位北京的朋友告诉我:股票不是老百姓玩的,你们不懂他们的运作。 //@巡航日志:让老百姓的唾沫星子淹死他们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乱世重典】这本身就是一种封建极权残余思想。预防犯罪不是靠及时打击犯罪和落实细节,反而靠重刑打击。这是典型的法治倒退。本就深重的民众,还动不动就极刑。极刑是极权的典型特征,只会导致民众某天的极端反抗。——天下君有感刑法修正案。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呵呵呵呵呵,能出条律条人贩子判死罪吗?极刑最好[喵喵]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沈一燮所翻又一冤案较奇葩:李闫氏守寡无子,抚养侄儿李駏猧为子,为他娶妻陈氏,但駏猧是天阉,陈氏忍受不了,屡次逃回娘家,陈爹愤怒失手将女儿缢杀,又后悔自缢。县衙门向李家索贿未遂,就诬称闫氏和养子私通谋杀媳妇逼死亲家,母子二人被定极刑。沈一燮为他们翻案,得罪了已升迁的前任县令(待续)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适合极刑吗请问?当年挪用公款10w的小会计可以 biubiu,他们俩就不行?!//@軒王氣宇:吹风吗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日媒:赖斯访华或触及中国追逃海外贪官行动_新闻_---#恳请美国司法就地枪决中国外逃贪官,千万别让他们回来。中国人情关系网高深莫测。贪官个个有招逃脱极刑,最后都能弄个不痛不痒“死缓”,监狱混几年再来个保释就医回家养老……。坑害的是国家民族利益。# 日媒:赖斯访华或触及中国追逃海外贪官行动_新闻_腾讯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花了好长时间,边读边思考。扼腕叹息,唏嘘不已!新的历史条件下,要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就必须对新时期的汉奸—那些贪腐份子课以极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不可饶恕畜生不如的日本。那些战犯的后人该处以极刑。日本应该每年都来中国跪拜,并进贡银两 //@豆豆爱猴子://@7米酱是猴子派来的悟空:转发微博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是一个没有存稿的人[拜拜][拜拜][拜拜]然而我今天还要出去high。等待我的只有极刑。阿门@晋江作者墨笛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过了9.3,又到9.18,近几日见的史料佐证着抗战历史,想这历史岂止是拿来铭记的,这历史分明应该为少年中国融进血统里,世代而不忘,这不是国耻,这是赤裸裸的侵略,而今日本的军国主义分子,就该押进我大清宗人府处以极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支持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处以极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商鞅一生大公无私,胸襟似海,使秦国国富民强,然而却被卑鄙无耻的老世族处以极刑,连死亡都是为了大秦国,不过商鞅变法永垂不朽,秦终能一统天下。正如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正如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愿世人都善待他人,也被他人善待。 洛阳·壹号广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自新世界……斯奎拉的那句“我们是人类”简直……那个临死都不知道自己是人的红发少女……一代枭雄反抗失败受到极刑,变成一团只会蠕动痉挛的肉块展示在博物馆而且无法死掉……简直太绝望… //@落伊塔-翻身复习生得解放:最游记外传是真虐啊!看完OVA快哭死了...//@魚直: //@休刊少女绯颜颜:转发微博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说的对!@Miss_miss--:被遗弃被迫卖淫被贩卖被强奸被虐待的时候国家法律没有帮助她,当她反抗迫害时法律出现了,对她处以极刑。果然——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统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