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乌合之众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的豆瓣阅读器里已经有41本书了,我很焦虑。我一直想看完了这些就换kindle. 刚又买了一本乌合之众。【和珅状打手【我怎么就管不住这手呢。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该公司的运营部,应该是我工作以来,见识过的最。。。。无法形容的部门,感觉散漫这个词完全不够,感觉乌烟瘴气也词不达意。。。抽烟闲聊点下午茶大呼小叫欢声笑语又一天(对,我是因为嫉妒。这么散漫的工作就适合我怎么散漫的人啊。带领一群乌合之众骗老板工资这种好事爸爸怎么不带上我!!!)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做自己 还是成为乌合之众 理论上想做自己 但是还是会不自觉成为群体的一员 一直都是我人生最大矛盾 于我而言 又当成工具书来看了,乏味 但会有收获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回复@維尼V寶寶:你真棒,辩论水平棒棒的。所以这就是我说的,周老师太低估了微博上乌合之众粉对他为师和专业尊严的损伤呢。//@維尼V寶寶:回复@icecile:我喜欢说废话,你管呢?[馋嘴]正如你说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晨读# 刚看《乌合之众》第一卷,第四章,第三小节的时候,发现我之前在销售管理中就用过类似的招数,只是这种招数是在我平时观察成功销售管理团队的时候发现的规律,但是没有明确的这么系统化的归纳总结出来,看来还是要多读经典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D21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学》勒庞 24%-50% 在作者笔下,一个群体里的人是没有思想的,没有判断力的,不得不说书里的好多观点以偏概全。我想到的是一个群体之所以为一个群体,是因为那些组在一起的人是因为其的共同点。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乌合之众,虽必有欢,后必相吐,虽善不亲也。【出处】管仲《管子》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发表了博文《明星家事和我有什么关系乌合之众》最近最热的新闻大概就是王宝强离婚事件了,各种大号,小号,头条号都在发表观点。原本我并不想写热点,从来也不爱写热点,因为时间过去,很多事情才会呈现真相。但是内乌合之众的狂欢和那个...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娃娃读书卡# 21天阅读打卡,d17/21,p143-153,乌合之众。陪审团属于异质性群体的一种,所以群体的所有特征在它身上一应俱全。因为鲜明的形象能够对群体造 ... | 阅读全文: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做一个寡言,心中有一片海的人。不做乌合之众,不做舆论的帮凶,伤人害己。 如果对一个人的了解并不深入,就不要以自己的经验加以评论。对于别人的评论也不要全盘接受。一千个人的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对这个人的看法,可能会受到你经历的局限,不要盲目评价别人,给别人贴标签。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乌合之众#幻觉。毕竟,在渴望理想的心灵里,需要慷慨的承诺,需要安慰的谎言。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地域攻击惯用的套路,你有钱吗?你们那里有什么什么吗?简直跟官员的思路一样哎,真是好玩。乌合之众大概就是说的这些吧。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乌合之众,一本谬误与创见同样多的书,如果只关注其发现问题的能力,这是本书堪称卓越。推理是勒庞得短板,书中的一些创见有待后来的社会学家实验证明,不管怎样,这本书值得一读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这种能力。群体中的个人极易受刺激因素的影响,转眼之间就从最血腥的狂热变成最极端的宽宏大量和英雄主义。群体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为每一种信仰的胜利而不惜血流成河。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昨天上午1:23开始 我的内心剧烈地波动着 我什么都干不了 躺在床上什么都没有地思索 状态一直持续到今天下午1:45 我... 打开新编日语把第四课学了 然后就抑制不了学习的冲动 把心理学导论第五课学了 看完了整本乌合之众 有点饿并且内心已经毫无波动 我去下碗面然后开始看人性的枷锁吧。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觉得网上很多人都是盲从,就像一群被人当枪使的乌合之众。但是一想。。。。如果每个人都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大概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