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获罪下载
- 电子书名称:因言获罪
- 电子书分类:传记
- 电子书作者:[美]迈克尔·麦克加哈(Michael
- 电子书类型:TXT/PDF
- 信息来源:豆瓣
- ISBN:9787214153302
- 出版时间:2015-9-1
-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文档说明:
- 一、《因言获罪》是作者【[美]迈克尔·麦克加哈(Michael 】创作的原创小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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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获罪目录
1 土耳其人痛恨的作家
2 帕慕克的成长之路
二 两部家族小说
1 现实主义者和梦想家
2 五个孤独的声音
三 要做自己,先成为他人
1 东方和西方:孪生兄弟
2 被压抑者的回归
四 艺术家的人生
1 脱轨
2 真正的主题:艺术家的激情
五 隐秘的对称
1 政治与诗歌
2 他为何写作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在这个群体我不害怕"因言获罪",我恐惧的是一张口把丑陋和无知暴露无遗。所以我表情多于话语,正如王小波书中那样,我逐渐成为了文革中"沉默的大多数"了。可能是我从来不会给人带来赞美和鼓励吧。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来回答你20-2:如果你担心和害怕因言获罪的话,如果你不是以写作的方式来消弱和抵抗暴虐的极权对于你的自由限制和自由压抑的精神心理的话,如果你不是作为一个证人来证言极权的存在和荒谬的话,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书城荐书】一部“中国文人因言获罪警世录”,也是目前国内最详尽、最完备的中国古代文祸研究著作《三千年文祸》@江西高校出版社官微 作者谢苍霖, 万芳珍用翔实的史料、精辟的分析、严谨的论述,旁征博引,梳理了自夏朝末年至清末三千年间中国文人因语言文字获罪的史实,填补了中国古代文祸通史的空白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也无法感动一个不爱你的人。一个“拟同意”,演化出了如今这个撕破脸的局,北京家长因言获罪,民大附问题仓皇捂盖,这是要撕票吗?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听其言观其行,言行都可定罪,思想存在于内心,没有表露于外,所以思想不可定罪,只可教育。因言获罪很正常。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有话说#【因言被撤职的内容能公开吗?】 因言获罪历朝历代都有,文革时更是普遍,所以并不奇怪。少议国是,保护自己。 因言被撤职的内容能公开吗?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指责烂片和诽谤抄袭是两回事,在我的印象里张艺谋和冯小刚虽然无数次被骂拍烂片,但是没有被说过抄袭!文章中作者一直在危言耸听着因言获罪,但是换个角度想一想,假使最初指责抄袭的那篇文章不是用了那么个骇人听闻的题目,至于被人告上法庭?不过是想赚噱头把自己陪进去的故事!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因言获罪,言论牵制。评论几句政府的政策,或许言论过激一些,这就违纪了,就有损国家形象了,这是社会进步了吗?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发表了博文《讀韓愈《送孟東野序》忽記日前嶺南師院梁生因言獲罪事》讀韓愈《送孟東野序》忽記日前嶺南師院梁生因言獲罪事2015-11-13物不得平須得鳴,豈因其鳴駭諸生。周衰孔弟鳴聲遠,唐盛韓門諫議鏗。靜讀韓愈《送孟東野序》忽記日前嶺南師院梁生因言獲罪事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人体盾牌也好,因言获罪也好,都反映一个问题:规矩往往只能制约守规矩的,不受规矩的往往获益。也许施密特的敌我二分法是正确的选择。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政治学#不因人废言,不因言获罪,不因罪杀人 武汉 秒拍视频 .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黑猫论# 有人问我,我们国家不允许中国知识分子说实话,假如有一天你因为因言获罪,那一切都将归零,到时候你会不会不甘心?其实一个知道自己真实的生存处境的人,并不会在意自己坐在多大的地盘里,坐一个小矮凳并不会自由更少,坐一张皮沙发也不会自由更多。有一句诗说过,睡在哪里都是睡在夜里。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不要把虚假当自信》(续)原微博的另一半遭封锁!故要求[恪守言论自由,不搞因言获罪],就成了《天方夜谭》;敢说真话`敢说实话者,被赞之为:[大勇之士]`[人民忠实的代言人],佐证了这个社会沦落到何种地步!人民要求当权者[坚持公平竞争]`[让选票决定自己的命运],本当依法行之,顺理成之,可是?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因言获罪,因忠言获罪,在客观上,摧毁了人们心中的诚信。不能妄议,耻辱啊!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评论@沃地寒士赵化鲁 的博文【昨夜闲潭梦落花 文/谢冕】:" 我知道在我的周围,人们如何在受苦、挣扎,较之他们,我庆幸我还活着,我不愿渲染苦难,尽管我未曾逃脱过任何一次。坚持、隐忍、吞咽,并且学会遗忘。记得那年,我因言获罪,陷入一场个人..."查看原文:昨夜闲潭梦落花文/谢...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和朱学东一起抄诗吧# 最近在看《古拉格一部历史》,抄一首曼杰什坦姆的诗#抄诗党# 诗人就是因言获罪被捕并死于苏联远东地区的集中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谁都知道独裁最怕言论自由,所以想尽办法管制打压。最卖力的当数官吏。最后的最大受害者也是官吏:当他们因言获罪时,因为他们当初对言论自由的打压,使得没人敢于为他们鼓与呼。 悲哉!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续)靠,说老子涉嫌车震!这时,陆游也骂骂咧咧的进来了~大家忙问:你是为何?陆游道:我写了句“勿言牛老行苦迟,我今八十耕犹力” MD说俺八十岁还想要二胎…!因言获罪,古今[有]️之。谨言慎行,克己复礼。…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因言获罪是地地道道的法制倒退!政府恐慌的背后暴露出脆弱的执政心态!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想起重庆因言获罪,最后结果大家都知道了。为敢发声的人点赞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千人之诺诺不如一人之谔谔。体制内有如此才华横溢、理性真诚、良知未泯的人,是公民之幸。若因言获罪,因忠言获罪,只会寒了更多人的心。谁都不希望我们的社会噤若寒蝉、道路以目吧?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发表了博文《非议声中废止的劳教制度见证中国法治进步》公民在表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过激或过分行为,需要从性质上进行分辨,从法治程序上加以甄别,避免使公民因言获罪,减少“扣帽子”的定性。在法治社会中,政府需非议声中废止的劳教制...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你可以不发言、不转发、不评论、不点赞,但希望你知道真相、学会独立思考、明辨是非。因为到了关键时刻,知道真相和是非的你,不会是自由的敌人。我们的呐喊及因为呐喊受到迫害,身陷囹圄的正义,不单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你,也是为了下一代,不再因言获罪,不再生活在恐惧之中。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Day116/200#夏说句读# 1.政府限制的越多,抵制越强烈 2. 法律不仅要有严肃性还要有指引性 3.定罪基于行为不能因言获罪 4.不会被腐化的power也是会被腐化 5.不能通过公共经费控制教育,尤其是大学教育@-阿树老师- @教书匠小夏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因言获罪,摧毁了大多数国人心中的诚信: (题图绘画:糊涂大帅) 因言获罪,摧毁了大多数国人心中的诚信 白桦 因言获罪,因忠言获罪。在客观上,摧毁了大多数国人心中的诚信。 1938年,日本侵...文字版>>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长微博_长微博工具_...)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失眠签到# 很累,希望不会因言获罪。我并没有别的想法,希望中国人越来越好。但大家不应该每天都活在互相诋毁和谩骂中,而应该在求同存异中努力追逐真相。我能做的就这么多,晚安。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回复@tanjre 对博文【往事多情】的评论:"那个时代是我三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一生没怀疑过我的价值观,如今益发坚定。在工作岗位上,我再次因言获罪,险些被扒了工作服。"查看原文:往事多情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分享自福建游耀宗律师 《谁最先犯了颠覆政府罪?》 - 谁最先犯了颠覆政府罪? (2012-09-09 16:14:58) 转载▼ 标签: 陈平福案 煽动颠覆罪 言论自由 因言获罪 杂谈... (来自 @头条博客) - 谁最先犯了颠覆政府罪...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因言获罪是对宪法的亵渎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那些因言获罪的人和事】那些因言获罪的人和事那些因言获罪的人和事——从重庆"彭水诗案"到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作者:曹林华来源:东莞时报来源日期:2010-4-18本站发布时间:2010-4-18 0:43:32阅读量:3... (分享自 @360doc个人图书馆网)悲哉哀哉!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