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赤地之戀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灯泡]于归 [灯泡]小绿打卡[灯泡]经济学人[灯泡]#赤地之恋# [灯泡]早起➕百词斩[灯泡]激战 ➕微微一笑很倾城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秧歌和赤地之恋都被吸掉了 不好玩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赤地之恋》看得心惊肉跳,杀人越货明火执仗抢。饭都吃不下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好久没这样熬过十二点为了看完一本书了。好喜欢这些大背景下的小人物。《赤地之恋》,凭此对张爱玲路转粉。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張愛玲與農村:張愛玲的"秧歌"赤地之戀"曾被議論頗多,後來包括"異鄉記"等出土,證明她確實去過農村."秧歌"根植於下鄉找胡蘭成的遭遇,而後她又翻譯陳紀瀅的"荻村傳"."荻村傳"曾找英若誠之父英千里翻譯,但英文筆過於文雅作廢.張愛玲很細心地男主傻常順兒譯入書名:Fool in the Reeds~蘆葦村中的傻子.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琉璃时代》之后,按照《赤地之恋》土改,琉璃中的所有主人公都要被枪毙的,四百亩啊,三十亩就要枪毙的。琉璃最后的结尾有自圆其说的嫌疑,一直在回避什么,美化另外一种选择,本无可厚非,但总觉着太刻意。文字欠引力,不能像贾平凹张爱玲们那么有魔力,感觉缺少不可描述的灵力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没错[泪][泪]秧歌和赤地之恋太写实了 //@灰鸽子银元:回复@Google白板报:她要留到文革肯定自己吊死,反右也不会容她活的。//@Google白板报:没去美国说不定已经被斗死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好书天天读#《张爱玲学》本书是高全之参加张爱玲的海葬葬礼之后,有感坊间满箩盛筐的张理论疏漏与错读竞相夺目,于是花了十年时间完成的一部作品。作者透过《小艾》《赤地之恋》等多篇小说的版本演进,探索张爱玲无以言传的文思机密。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大半夜看完了秧歌和赤地之恋,张爱玲是个太聪明的女人。可惜这两本书在大陆被禁了[坏笑]//@拘拘:秧歌、赤地之恋,完败49后全部大陆作家。//@雾满拦江: 张爱玲不仅是女才子,也是识透人心的智者[萌][萌][给力]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想读《赤地之戀》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读过《赤地之戀》 ★★★★ “从土改到三反到朝鲜战争,百转千回后,战俘营里的志愿军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故事,可惜结局实在仓促。”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看《赤地之恋》想起两件事,一是附近有个人在地便宜得厉害时,置办了不少。结果被一个兵看上,搞了个罪名,弄死他,吞了地。二是,一青年为保命,不愿入伍打仗,自己把右手拇指给剁了,这样便不能扣扳机了(还有那为爱牺牲或被上级侵犯侮辱强娶的美丽女性,她们就像开得正好却被连根拔起的花朵,可怜)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看了秧歌,又看了赤地之恋。后者读来感觉直咧咧的,材料很拥挤,好像一个街道大妈在做思想工作,迫不及待地把她认为正确的一切灌输给你。前者呢,生活化的黑色幽默,文学性可读性都更好。两者的共同之处,是恐怖。按理说,如此有经验的人民,拍恐怖电影的水准应该够高,只可惜……恐怖的都不是电影。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重读《赤地之恋》,在张爱玲的作品中略显粗糙(《秧歌》要好一点),但她对政治有种奇异直觉,是少有在五十年代就看透中共土改本质的作家,“眼前明摆着的事实,这只是杀人越货“,第一部分里两个质疑土改的年轻人相爱,“他吻她,那恐怖的世界终于像退潮似的,轰然澎湃着退了下去”。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然而两人终究要面对悲惨的命运:"她那样迫切地抱着他的脖子,但她是冰冷的.她像一个石像挣扎着要活过来,但是一种永久的寂静与死亡已沁进她的肌肉里.他仿佛觉得他是吻着两瓣白石的嘴唇,又像吻着一朵白玫瑰,花心里微微吐出凉气来.他直觉地感到她今天是来和他诀别的." 读《赤地之恋》和《秧歌》,浑身发冷啊.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張愛玲奶奶的《赤地之戀》英文版,2015年新版。雖然之前看過繁體版(中文只有繁體版),但這小說原本就是她用英文寫就的。剛好封面這麽大氣好看,所以收了。[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