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法院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问法院为什么这样判:法律的公平,公证在那里?学校应该有责任吗?那受害者的一生痛苦又怎么办?学校的监护责任在那里。上海的法院,教育局,市领导,媒体都在干什么这么大的案子承在,你们为什么不去了解,这样是不是民生了。为什么要袒护,包庇?那叫受害者怎么办?难道老百姓真的要等死吗????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以案说法】近日,从化法院审理了一宗离婚案,并根据线索依法调取了婚外小孩的户籍信息,证实男方确有出轨行为。最后,该院判决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70%归女方所有,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我发表了文章【以案说法】推定男方出轨,财产70%判归女方所有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工业南路与奥体中路 高新法院处施工护栏已被雨水冲到了马路中央!@聚焦济南 @济南微资讯 @济南同城会 @济南12345 济南·奥体中路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胡敏诉@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案,是从基层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 @湖北高院 的//@史小东: [思考] //@富平一鸣: 有的地方确实存在这种现象,有人认为县域治理中法治土壤不够肥沃,法律如何规定的那只是规定,领导定的就是法律。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往往首先考虑的不是合不合法,而是能否出政绩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新鲜 | 大便宜飘走了!滨州司法“淘宝网”第一件拍品成交,我应该去拍的! 】2015年8月27日,竞买者楚某到滨城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向账户补交拍卖余款。至此,滨城区法院第一次淘宝拍卖顺利成交。#今日滨州# 新鲜 | 大便宜飘走了!滨州司法“淘宝网”第一件拍品成交,我应该去拍的!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回复@赣州爆料哥:丢失第一天就报警了,警察象征性的带我去外面走了一圈,就说还是要靠我自己找,我到处想办法找,有线索了第一时间提供给警察,一个协警说这个要靠我们自己去沟通,要去找法院,找法警处理[怒骂]//@赣州爆料哥:直接报警,让叔叔帮忙找他强制收回。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请教:被告因酗酒成性被妻子送至精神病院治疗,现妻子起诉离婚,精神病院不接收邮寄的传票,也不允许法院前去送达,说是怕影响病人治疗。原告还坚持起诉,说被告酗酒情况特别严重,就没打算让他从精神病院出来,住院费用她出,但婚必须离[哼]我要怎样才能送达出去[泪]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请问律师:因用人单位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劳动监察大队不立案。我能起诉劳动监察大队行政不作为吗?法院会受理吗?@袁裕来律师 @迟夙生律师 赣州·历市镇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有话说#【刑法修正案增设“终身监禁”封堵巨贪出狱之路】 请人民法院给出个司法解释:公款算不算公私财物?公款私用,花公款旅游的涉不涉嫌犯罪??? 网页链接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从这些案子看法院系统不是一般的滥,该收手了,也该整顿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 丹巴法院:看望慰问挂职干警 加强对口援建交流 】 近日,丹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扎西郎加一行,风尘仆仆,带着院党组的关怀,来到对口援建单位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看望慰问我院挂职锻炼干警,并就对口援建...(使用@金果长微博 分享)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骗我50来万元医疗原件,还弄丢37万元原件至今一分钱也没判给我,立案庭《王近栋》法官要了我23(份)诉讼请求,每份总额:5,563,872(元)都有我的签字和指纹,又说领导不批!我让他把23(份)诉讼请求邮寄给我并写答复意见至今无音信。2015年7月1日,我委托律师所收到撤诉处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转载]合同案件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吴庆宝法官培训讲稿)》[转载]合同案件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吴庆宝法官培训讲稿)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怒骂][怒骂][怒骂][怒骂]为什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违反国旗法晚上不降国旗呢? 厦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我律师第一次送达起诉状7(份)立案庭《王近栋》法官受理每份都是我的签名和按指纹,他说:我律师把数字小数点写错了。第二次要8(份)每份都有我的签名和指纹,律师邮寄到法院王法官说:我律师两次数字都没写对让汉字大写。第三次也是8(份)又说领导不批,我让他把三次起诉状写答复寄给我,至今无音信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强烈反对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纪检委包庇犯罪,法官造假陷害当事人,纪检委应严厉追责,但纪检委屡次包庇,查个心知肚明,就不讲实话,最明显的就是我的鉴定,纪检委帮助换卷,为了帮助法官逃避罪责,再次坑害当事人,这是一窝狐狸不嫌臊。身为纪检委,能做出,这卑鄙无耻的勾当 天理不容 看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