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有些人则正像已经抓过别人的痒自己就不再怕被抓痒那样,由于能预见事情的来临,并预先提高自己,即提升自己的逻各斯,而经受住感情的——不论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冲击。</p> 读书的原因,一个是怕以后读不进了,还有一个就是上面说的这个。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快乐与痛苦是政治哲学家考察的对象</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不知悔改的人便不可救药</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亚里士多德对年轻人的忠告,聪明跟明智差别很大,搞数学搞得好往往并不明智,需要经验的日积月累而且很难有捷径。 <p>青年人可以在几何和数学上学习得很好,可以在这些科目上很聪明,但是我们在他们身上却看不到明智。这原因就在于,明智是同具体的事情相关的,这需要经验,而青年人缺少经验。因为,经验总是日积月累的……青年人可以咏诵表达着始点的词句然而不相信它们,而数学的知识内容则是明明白白的。此外,在考虑上可能发生两种错误:活在普遍知识方面发生错误,或在具体内容方面发生错误</p> 这里对廖申白老师的后一句翻译质疑下,179页翻译有一句【一个人可能会说,所有的重水都有益健康,也可能会说这种水是重水】,这里的【重水】是具体什么东西,难道是氧化氘…… 古希腊的时候哪有这个东西?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亚里士多德在有关自制的主题上,重新联系了苏格拉底表达的无知导致恶的观点。重述之后亚里士多德指出至少在经验事实上,苏格拉底的这个说法无法全部照顾到。所以,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其实并不认同苏格拉底的这个表述,至少存在一部分恶并非出于无知,而是源于不自制,也就是说执行力不到位。 <p>有些人说,一个人如果知道了那个行为是恶的,就不会去做。因为,如苏格拉底所说,一个人有知识,又奴隶般地被别的事物宰制,这是荒唐的。苏格拉底一直完全反对这种观点。他坚持说,既然没有人会明知而去做与善相反的事,除非不知,那么就完全不存在不能自制的情形。这种说法与现象不符。</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在第六卷里面,亚里士多德又重申了本书《尼伦》的实践指向,伦理学最重要的首先是培育德性,除了理智德性可以通过直接的教学来传授,道德德性是必须要通过实践反复练习。怯懦、小气、吝啬这些德性上的不及状况并不简单地能够告诉他们让他们知道就能够解决,知道仅仅是第一步,甚至知道也仅仅是半步。知道了以后必须要实践,怯懦的人要多挑战自己,小气的人要多包容他人,吝啬的人要多做财物的施与。 <p>如果德性是品质,那么仅仅知道德性就并不能使我们做事情更有德性。这与健康和强壮的情形一样。健康和强壮这两个词并不带来健康和强壮,而恰恰产生于健康和强壮。仅仅知道什么是健康和强壮不等于做有益健康和强壮的事情。因为懂得医学和运动学并不使我们更能从事有益健康和强壮的活动</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大度的人就是这样的。这种品质上不及的是谦卑的人,过度的是虚荣的人。这两种人也不被看做坏人。因为他们并不伤害别人,而是做错了事情。谦卑的人剥夺了自己所配得的重要性。而且,他似乎是对他自己不好。因为,由于不认为自己配得那种重要性(而且似乎不认识自己),他没有去追求那些否则他就会去追求的善事物。我们并不认为这样的人愚蠢,而是认为他们过于谦让。不过这种评价反倒使他们的情况更糟。因为,人们追求的都是相应于他们的那种善,而他们却由于认为自己不配得而放弃那种高尚[高贵]的活动和对那些善事物的追求</p> 首先标记一处问题原文【他没有去追求那些否则他就会去追求的善事物】这句话很别扭,语句不通顺,不知道是商务版排版的勘误还是廖申白老师当初的一个疏漏。由于希腊文不懂,对照Ross的英译本看一下这个部分,贴出来如下 For the unduly humble man, being worthy of good things,robs himself of what he deserves,and to have something bad about him from the fact that he does not think himself worthy of good things , and seems also not to know himself ;else he would have desired the things he was worthy of ,since these were good 这一句翻译为【他没有去追求那些本来他可以配得上的善事物】。 然后这里特别记录的原因是,这一段对过度谦卑以致说是自贬的人 可能就是指苏格拉底,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对苏格拉底式的自贬提出了批评,廖申白老师在注释里面做了归纳 1.它不是出于对自己的重大价值的正确的判断 2.它使人没有去追求他本应该追求的重大的东西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在完善的友爱的意义上,一个人不可能是许多人的朋友,正如一个人不能同时与许多人相爱(因为,爱是一种感情上的过度,由于其本性,它只能为一个人享有)。</p> P240-241 <p>然而上面所谈到的友爱都包含着平等。因为,双方或者都提供同样的东西并希望得到同样的东西,或者以不同的东西,如快乐和好处,相交换。</p> P242 <p>友爱上的平等同公正上的平等不同。在公正上,平等首义为比例的平等,数量的平等居其次;在友爱中,数量的平等则居其首,比例的平等居其次。</p> P243 <p>而被爱的感觉十分接近于多数人所追求的被授予荣誉的感觉。然而,人们喜欢荣誉不是因其自身,而是因偶性。(注3) 注解3 荣誉是自身即善的事物,但是它可能被当作手段来追求。当它作为手段被追求时,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它是在偶性而不是本性的意义上被追求的。</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其次,善像“是”一样有许多种意义(它可以述说实体,如神或努斯;可以述说性质,如德性;可以述说数量,如适度;可以述说关系,如有用;可以述说时间,如良机;可以述说地点,如适宜的住所,等等),所以它不可能是一个分离的普遍概念。因为否则它就不可能述说所有范畴,而只能述说某一个范畴。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那些因自身而值得欲求的东西比那些因他物而值得欲求的东西更完善;那些从吾因他物而值得欲求的东西比那些既因自身又因他物值得欲求的东西更完善。所以,我们把那些始终因自身而从不因他物而值得欲求的东西称为最完善的。与其他事物相比,幸福似乎最会被视为这样一种事物。 18 完满的善应当是自足的。 我们说的自足是指一事物自身便使得生活值得欲求且无所缺乏,我们认为幸福就是这样的事物。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人们就是以这几种方式中的某一种来规定友谊,善良的人也以同样的方式对待自己(其他的人,只要把自己当作好人,也是这样。正如所说的那样,德性和善良看来就是事物的尺度)。因为,这样的人表里如一,全心全意地追求着同一事物。所以,他希望自己善良,或者认为善良,并加以实践。(因为这就是思索的部分,看来这部分才是人的真实存在。)他想望生活,自我保存,特别高贵的是思考,对于善良的人来说,善良才是真实的存在。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好。如若让一个人变成其他东西,给什么他也不会要。(就是神也要把现在当作最高的善。)他就要保持现在的这种样子。看来理智就是每个人的真实存在,它是高于一切的。好人愿意与自己作伴,并且以此为乐。过去的回忆使他欣慰,未来的美好希望使他愉悦。思辨盈溢着他的心怀。他比谁都易于感受快乐和忧愁,他无时不在快乐和痛苦,而不是一会儿快乐,一会儿痛苦,正好像他从不后悔。</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某种程度上起始于他对柏拉图的善的理念说的拒斥,在这里师徒二人分道扬镳,理论成熟的亚里士多德基本上从根本上放弃柏拉图的善的理念论,而且从他的表述看,亚氏确实把柏拉图思想之大成归于这个理念论。 Aristotle对Plato的ideas的拒斥原因可以在这里抽象出两条: 第一,他认为伦理学必须要考虑人类实践能力所及,而Plato的ideas和goods显然是神域的事情,即便存在也非人力所及。 第二,本身Plato的ideas的存在本身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他反问道,倘若这个东西真的可以企及并且非常重要,那么那些木匠、织工等从事科学相关活动的人肯定可以从中受惠,大有启发,但是很遗憾——没有。 所以,亚里士多德的善,更多考虑人,人的实践,在这一部分结束后紧接着的就是第七部分,标题为“属人的善的概念”。 <p>对于善的型也只得这样。就算有某种善是述说着所有善事物的,或者是一种分离的绝对的存在,它也显然是人无法实行和获得的善。而我们现在研究的是人可以实行和获得的善。然而有人可能认为,对于善的型的知识,作为可以帮助我们获得那些可以实行和获得的善事物的手段,还是值得去获得的。因为,有了这样一种型,我们就更清楚哪些事物对我们是善的;清楚了哪些事物是善的,就更能够获得它们。这个论点虽然有几分道理,但是却不合乎科学的实际。因为,尽管所有科学都在追求某种善并且尽力补足自身的不足之处,它们却不去理会这种善的知识。如果它果真有如此重要的帮助,所有的技艺就不会不知道它、不去追求它。很难看清,善的型式将给一个织工、一个木匠什么帮助。也很难看出,对善的型进行沉思如何能使一个人成为更好的医生或将军</p> 在这里的整理是不够完整的,Plato与Aristotle在善概念的理解或者是说更根本的形而上学方面的分歧实际上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话题。在本书该部分【柏拉图的善概念】里面,Aristotle还有对Plato的驳论加立论: 最核心的是形而上意义上,亚氏认为善只是实体之间某种性质或关系的陈述和形容,但世界上根本性的存在只是实体,所以他攻击柏拉图主义者所推及的“善本身”根本不存在对应实体。原文14页【而绝对或实体在本性上优先于关系,关系似乎是实体的派生物或偶性】。按这样的思路,单独讨论善本身是不可能的,任何善的讨论必定源于对某种善的具体体现事物的讨论。比如说我们在讨论医术的善时,就必定源自对医术具体内容和具体技艺本身达致的健康效果。亚氏也站在学科的角度提醒我们,最能够推进对这种善的增益的是对具体善的对应实体的讨论,而只构想出那个善本身与思考那个善本身并不能帮助我们增长什么善。 <p>“善自身”与具体的善事物,就它们都是善的而言,也就没有什么区别。“善自身”也并不因其永恒就更善,因为长时间的白并不比一天的白更白</p> 而亚氏也考虑到柏拉图主义者对自身理论的一种重新解释,这种解释见于《理想国》当中。善本身的提法的理论价值在于区分两种善的事物,并以这种区分来重新规划和理解我们的日常政治与伦理生活。 <p>我们可以看出一种反对意见,即这种理论所说的不是所有的善的事物;那些因其自身故而为我们所爱、所追求的事物是因属于一个单独的型式而被称作善的;任何产生或保持着这些善或阻止着它们的对立物的善事物,都是因作为它们的手段而被称为善的。这样,善事物就可以有两种:一些是自身即善的事物,另一些是作为它们的手段而是善的事物</p> 亚里士多德对于这个柏拉图理论的说法的证明似乎是采用了归谬法,他的逻辑基本是: 将柏拉图主义者观点认定为惟有善的型之外便无任何其他事物属于自身即善的事物,而他又给点善的概念是在同类事物当中显现,柏拉图主义者提出的荣耀、智慧、快乐等几种属于自身即善的具体实例,然而这几种内在却并不属于同类事物——因此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结论是柏拉图主义者认定的自身即善的事物也必定无法通过善本身的型通过型向下理解获得型的一系列同类实例获得,这样这个善的型本身也是一个空洞的摆置(【这个型式就是空洞的】原文15),亚氏提醒我们这些被柏拉图主义者认定自身即善的事物仍然是在不同的型当中抽象获得的,也就是一个归纳的过程,善的型式并没有什么演绎的意义。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 读好的伦理学著作亦有不同的阶段:读到并记住一些词句,认同一些道理,对生活事物可以提出一些意见,此其一;悟到作者的真实体验,进而对作者的思想达到一种整体性的理解,并可在实践中借鉴和体会,此其二;对作者的思考可以作批评性的研究,并能旁通若干其他理论,进而对人的生活事务与政治事务作出独立的、融会贯通的思考,不因人附言,也不因人废言,并进而对生活事务、政治事务乃至人类的精神有所贡献,此其三。 </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p> 所以,智慧显然是各种科学中的最完善者。有智慧的人不仅知道从始点推出的结论,而且真切地知晓那些始点。所以,智慧必定是努斯与科学的结合,必定是关于最高等题材的、居首位的科学。 </p>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图片1>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如果两人在财富方面差的过远,那么他们就显然不能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