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辩护人的评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正因为是法务人员 在这种民众无法行使自己法律权利时 作为法务人员 更应该走在最前线 这才是真正法务人员的义务”《辩护人》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想起了《辩护人》…… 他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得罪权贵,人们却反过来攻击他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辩护人★★★★★,真的很好看,最后已经哭成狗了。非典型“超级英雄”故事,对历史的正视和自省值得每一个人尊重。电影背后的故事更感人,我们一路奋战,不为改变世界,只为不被世界改变。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辩护人在法庭外公开披露案件信息,被斥为"炒作"。 那么,侦控方在法庭外公开披露案件信息,是不是"炒作"?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看了韩国电影《辩护人》,不禁眼眶湿润。民主法治建设之路不容易啊!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辩护人!非常值得看的一部电影,节奏不快,略有点缓慢,但能让你思考,成长!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赶早去中院旁听鑫哥的一个刑事上诉案,看着家属当场情绪崩溃还是被触动了,也许我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坐上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或者是辩护人的位置,嗨,该怎样就怎样吧。和鑫哥趁着午休时间走走聊了挺多,却是一再让我拓宽视野。武汉的几个同事都在筹备着婚礼了呢,祝美好。[可爱](一个人就爱自拍玩)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同一份证据,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辩护人、被告(嫌疑人)、受害人,甚至媒体和不相干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没有必要也无法强制要求统一。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2013.12.18,杨宇锡,《辩护人》。“国家即国民”,爱国而不是政府,与贫富无关。民主的确有缺陷,但隐瞒和镇压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学生最易煽动,也往往最易成为政治运动的牺牲品。宋康昊大叔再一次完美演绎一个男子心灵崛起的过程。看完之后需要再看一遍《V字仇杀队》。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看完《辩护人》眼眶都是湿润的,首先敢于承认历史与失误的事实就是伟大的,至今国内我看不到一部反应文革冤假错案的。国民即国家。爸爸总劝我说事实和法律是很难协调的,每个人都有理由失望,但从事这个行业的人一定要有所坚守。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辩护人》满分五分的话我给一万分。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证人出庭之前为什么公诉人电话他去检察院?无非就是想干涉证人,因为审判程序中公诉人没有再审查证据的环节。不让博主出庭,是公诉人提出博主有之前半天的旁听,辩护人坚持证人出庭的理由是其旁听时没有涉及到他证明的事实,应当出庭。由于公诉人反对,法官核实书面证明真实后,没有再让博主出庭。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看的我好压抑 推荐辩护人 也不错 //@黄贱人:有网友说登陆豆瓣电影后才能搜到,不登陆就搜不到。实测确实如此。推荐此电影,并同时不推荐。这是一部看过一次就不想看第二遍的电影。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意识习惯对韩人、韩片不感冒,韩片《辩护人》分三次看完,不敢称好片。但片中一句话如雷似电,足荡人心茅塞:“国家即国民”。国家主权属于国民,所有的权力都由国民产生。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发表了博文《不构罪的辩护意见》XX市人民检察院:本律师受被告人杨XX家人委托,担任被告人杨XX涉案的检察阶段的辩护人,已多次会见了当事人杨XX,听取该当事人的陈述,查阅了案卷材料,了解了他所涉案情。现不构罪的辩护意见
来自微博用户2016-10-10 10:16:13
的评论#岗位练兵#[话筒]【安顺市首届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赛举行】23日下午,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官和律师的法律素质,共同提高庭审辩论水平,安顺市首届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赛在市广播电视台举行。市两级检察机关、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300余名检察官、律师、嘉宾等现场观看了比赛。